昆山市实施服务品牌工程提高机关党建水平
近年来,昆山市以造就一流的队伍,培育一流的作风,创造一流的业绩为目标,实施机关服务品牌工程,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
在2003年,昆山市对市级机关涌现出的一批层次高、影响大的创新品牌进行了命名,在市级机关引起了较好的反响,进一步激发了各基层党组织推动党建工作创特色、服务工作创品牌的积极性。2004年,出台了《市级机关争创服务品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争创的指导思想、品牌内涵、争创条件、申报办法和评选方式等内容。在申报服务品牌时,要求各部门必须结合各自特点,准确定位,选择强项,依托优势,选准深受群众欢迎的服务项目,制定出一套既符合部门服务特点,又能体现品牌特色的实施方案。评选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原则上每年一次,年底进行评选审定命名。
市机关党工委根据各部门的申报方案,对申报单位的服务品牌实行跟踪考察。主要采用电话随访、明查暗访、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对服务品牌的实施情况进行全程式跟踪掌握。年末,由机关党工委牵头,组成评审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评审内容主要是看服务品牌是否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是否具有创新和推广的价值;是否取得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处于领先地位,成为社会公认的服务品牌。同时,建立“市级机关争创服务品牌档案”,通过适当形式宣传服务品牌的意义和先进事迹,并将此作为市委评定服务型机关的依据。
通过服务品牌工程,形成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效结合点,使机关党建工作融汇、贯穿于中心工作全过程,为全市实现“两个率先”、“三年再造一个新昆山”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