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 走向理性——五论解放思想
一、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必须树立和弘扬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精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可以说科学发展观既是由中国基本国情决定的,也反映了当代人类文明发展的普世价值要求。科学发展就是以人为本的理性发展。纵观近现代以来人类文明的进化,虽然因民族和意识形态的差异,呈现出纷繁复杂的文化形态,但就人类文明演进的深层结构看,始终体现着对发展的人文价值的理性追求;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的成长始终是彰显人类文明进化的两大基本标尺,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两大精神支柱,体现着当代人类文明的普世文化价值原则和文化追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既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承继和弘扬,也是对当代人类文明普世文化价值精神的吸纳和创新,就其核心内涵而言,依然彰显着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的思想光辉,是对由西方主导的以物为本、以财为本的资本主义发展观的革命性扬弃。因此,实践科学发展观不仅仅是发展政策、发展策略的转变,其本身就蕴含着文化理念和价值精神的革命和创新。如果我们把视野投向正面临生态危机、社会危机、文化危机的现代世界,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上的成功将是人类文明跨越危机的希望,是人类文明的二次复兴。广东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首先就需要在精神文化领域进行一场大变革,彻底转变一切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文化价值理念,大力树立和弘扬马克思主义的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
人文价值精神就是以人为本,体现对人类发展的终极目的和终极关怀,是社会不断走向进步、走向文明、走向崇高的原动力,是抵御发展的异化,抵御传统GDP思维惯势和拜金主义的最深刻的精神堡垒。科学理性精神则是人类追求真理,认知世界,并使人类行为符合于规律,走向秩序、走向理性的思想原动力,是人类文明秩序的基本标尺,也是现代社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一切背离科学发展要求的社会实践,也必然背离普世的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因此,要真正使广东全面迈上科学发展轨道,必须在全体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中树立和弘扬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并升华为哲学理性修养。恩格斯说过:“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广东改革发展要走向新的高度、新的境界,就必须站在思想理性的高峰。无疑,就从全国来看,特别是与北方相比较,广东的人文理性文化的历史积淀是相对较薄弱的。广东文化长于感性而欠于理性,善于行而弱于思。这是近代以来广东“穿堂风”现象的文化根源。上世纪90年代初,有上海学术界朋友来粤调研,我陪他到珠三角各地考察。我的朋友看到珠三角一派改革发展热火朝天的景象时很不服气,说如果中央把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政策给上海,上海人一定比广东干得更好。我说错了,一定是广东人干得更好。为什么?因为广东人见长于感性文化,敏于行,反应快,发令枪未响就跑。上海见长于理性文化,凡事理性思考,反复论证,深思熟虑而后行,没有广东人的敏锐和快速反应。但是我说上海人也不必悲观,再过十年二十年,发展要上水平,需要理性文化,也许华东地区就会超越广东;广东因缺少理性文化资源和理性文化传统,可能会在未来落到华东地区后面。现在看来有点言中了。今天,广东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就必须要补好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这一课,使我们在人文理性文化上强壮起来。只有精神文化强壮了,才真正有实践上的坚定和强大。
二、以排头兵气魄确立全面制度创新战略新思维,用制度建设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社会和谐。
在现代社会,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最深刻地反映在法治精神上,反映在制度文化和制度构建上,体现在制度、规范的科学、完备和制度构建的价值取向上。必须看到,无论从当前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的挑战,还是从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科学人文理性的现代社会看,都明显暴露严重的制度理念缺失和制度供给不足;关乎广东未来发展全局和排头兵地位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问题。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最需要把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转变为制度文化和制度建设。从近现代世界文明变迁史看,走向现代化是所有国家必须完成的历史任务;现代化是人类文明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历史变迁。在这一历史变迁中必然伴随着传统社会的解构和现代社会的建构;伴随着传统制度的解体和现代制度的建构。制度创新和制度建构是现代化文明变迁的最重要最持久最长效的成果,影响和决定着社会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也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基础工程,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可以说制度建设的系统完善程度决定着现代社会成长的成熟程度。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中经历了社会矛盾凸显、激化、缓解、平稳的过程;特别是二战后西方社会逐步平稳下来,这与他们的现代社会制度建设全面完善成熟是分不开的。进入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也进入了社会矛盾凸显期。这既是对现代社会制度构建的巨大挑战,也是加快制度创新和制度构建的巨大机会。广东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最重要的是当好制度创新和现代社会制度构建的排头兵。我们必须确立科学的社会制度创新与构建战略新思维,率先开创制度建设和社会发展新局面。
必须看到,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我们乐于打破旧制度,却不太善于建设新制度。我们虽然早就强调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但我们始终缺乏规范思维、制度思维,遇到具体问题往往就习惯用人治办法,用临时或应急手段处置各类问题和矛盾,不太习惯在研究和把握社会矛盾规律基础上加强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由此造成制度、规范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变革进程和和谐秩序社会生活的需要。因此强化制度建设思维,确立法治社会理念,应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基础。
现代社会,不论是资本主义社会或是社会主义社会,就其共同的社会组织形式都是契约社会。现代社会制度健全、完善程度决定着契约社会的成熟、稳定程度。因此,广东要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排头兵作用,就一定要高度重视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问题,要确立制度建设战略新思维。当前,进入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正是加快推进制度建设的重大机遇,我们要尽快克服新的社会制度建构滞后于旧的社会制度解构,导致制度规范缺失,社会生活失序的情况。制度创新与制度重构的根本目标是建立真正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人文、理性、民主、正义的“良治”制度体系、制度环境、制度功能;保障全体人民在规范、有序、公平、民主、活力、和谐的社会制度环境中有尊严地生活、发展。
三、以排头兵气概确立民生战略新思维,建构广东民生保障大系统。
民生问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生活问题,涉及发展目的的实现,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发展动力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民生问题是现代社会的基本问题,对民生问题的思考最能体现一定社会的人文价值精神和科学理性精神的成长水平。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确立人文理性的民生战略新思维,建构广东民生保障大系统。
上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社会渐趋稳定,一个重要原因是民生保障大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无疑,解决民生问题,既是我们面临的新挑战,也是推动科学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动力、新机遇。在民生问题上,要克服把民生问题作为临时问题,用临时措施处理,忽视从科学理性和制度安排上全面构建民生保障体系的情况。当前,我们正面临借助民生问题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大好时机:一是民生问题压力形成解决民生问题的强大动力;二是我们已经开始具有科学系统解决民生问题的经济基础,特别是目前存在大规模的流动性过剩,为我们探索构建民生保障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回旋空间。我们应当抓紧当前大好时机,吸纳发达国家经验,面向未来,科学规划,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保障体系建设道路和方法。社会的长治久安,一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最终不会有社会和平;二是保持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持续进步,保持社会发展进步的生机活力;三是构建完善的民生保障体系,保证全体人民有尊严的温饱、康乐的幸福生活。只有在社会有效地保障全体公民有尊严的幸福生活,才能唤起广大民众的社会责任感,才能真正形成社会强大的凝聚力,保障社会的和谐团结。
完善的民生保障体系应当包括:教育、就业、医疗、居住、衣食、养老、出行、社会安宁、生态安全、文化体育、济困助贫、公民权益等社会保障。构建发达完善的民生保障体系,非一蹴而就,且涉及方方面面,因此,我们首先需要确立民生战略,从全局和长远上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保障体系构建大局。同时要考虑构建多元化机制动员各种可以动员的力量共同构建长效化、制度化、科学化、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我们可以考虑构建由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民生保障体系、社会力量主导的社会民生保障体系和市场力量主导的市场民生保障体系构成的多元统一的民生保障体系。为此,一方面要建立政府公共政策体系,完善政府公共财政和社会公共产品供给体系;另一方面,要开放社会和市场资源,推动构建社会化和市场化民生保障体系。特别是现在,可以尽量把民间蕴藏着的巨大财力,庞大的流动性过剩引向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第三,在公民中推动自主自立精神,提升公民自主创业,自主发展能力。只有广大公民拥有自主生存发展能力和自主自立精神,民生保障体系才具有根本的生命力和活力,才是可持续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的制度化,即加快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