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桂阳县建立三大机制激发“村官”工作热情
建立培训机制,解决“无能处事”。桂阳县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纳入全县干部培训计划,村主职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基层办负责组织培训,村其他干部则由乡镇党委负责培训,并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丰富培训知识,讲求“实际、实效、实用”,有新农村建设与规划、生猪养殖技术、烤烟种植技术、计算机基础等8大内容;培训形式分层次、多样化,培训安排有领导授课、集中学习、外出参观、分组讨论等多个环节,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和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的能力。
建立帮扶机制,解决“无力办事”。该县把贫困村脱贫工作作为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来抓,坚持整顿与帮扶并重。2007年,对7个贫困村班子进行了调整,及时把能力低下、党性觉悟差的村班子进行调整,同时将32名经济意识强、廉洁奉公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领导班子中。另一方面加大帮扶力度,全县确定重点帮扶贫困村25个,落实包干帮扶部门112个,落实帮扶项目22个,投入帮扶资金168.2万元,帮扶单位为贫困村办好事实事35件。
建立保障机制,解决“无心干事”。该县针对村干部待遇较低的情况,县财政安排资金将村支书、村主任的年工资提高到2400元,并逐步推行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县委和乡镇下派到村、社居任职的人员,保持原身份性质、职级职称、工作待遇不变,提拔使用、奖金福利、评优评先优先,除享受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同时享受所任村干部的同等报酬;各乡镇在确保县的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村干部报酬补助外,各镇村还可根据自身财力,每年安排出部分资金作为绩效工资、奖励补助等,切实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