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着力完善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机制
为加快推进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安乡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了县乡两级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度。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任常务副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和相关常委、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基础工作领导小组,对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负总责。乡镇党委、政府负直接责任。
二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市委4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基层基础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定期召开农村基层基础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基层基础工作方案,调度基层基础工作进展情况,考核各乡镇基层基础工作成效。
三是健全了督查考核机制。由县委督查室牵头,从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经常性的对农村基层基础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