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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2008年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来源:安乡,安乡县,党组,党组织,组织,换届,换届选举,选举 发布时间:2008-05-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统一部署,全县村级党组织将于今年5月6日至6月30日集中进行换届选举。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业强县、和谐安乡”发展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的规定,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依法依规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目标要求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四个提倡”的工作要求,即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成员。
 
  二是严格控制村支两委干部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村党组织、村委会班子成员的名额,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严格实行“一肩挑”,进一步扩大村支两委交叉任职面,确保每个村两委班子职数严格控制在3至5人。一般是2000人以下的村两委干部职数为3人;2000人以上的村两委干部职数为5人;具体职数根据村的规模大小确定,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是注重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搞好结合,村党组织选举原则上在村委会选举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在具体步骤上不能相互取代。积极推广村党组织、自治组织、行业协会“三位一体”的组织模式。
 
  四是明确任职资格条件。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2)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4)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5)有勇于开拓的意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懂经济、会管理,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五是努力实现省委提出的今后5年村干部队伍建设的4项目标:(1)村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改善,力争每村有一名30岁左右的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中,30岁左右的人数有所增加,每村至少有1名女干部,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2)村干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3)村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4)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要通过换届,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作风务实,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选举办法
  
  2005年村党组织换届中试行“群众直推、党员直选”选举村党组织班子的办法,有效提高了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把一大批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进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实践表明,“群众直推、党员直选”办法是扩大基层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全面推行“群众直推、党员直选”的办法,即由党员、群众直接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初步人选,由党员直接投票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群众直推、党员直选”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以强烈的责任感、创新务实的精神组织好这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四、方法步骤
 
  1、搞好选举准备和宣传发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宣传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氛围,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按照“四个提倡”、“群众直推、党员直选”的要求,广泛参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组织党员、群众直接推荐村党组织班子初步人选。村党组织要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大会上,或在提名村委会候选人时,组织全村党员、群众从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党员中按职位等额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初步人选,参加推荐村党组织班子初步人选的群众必须达到村民总数的半数以上(每人可代投1张推荐票)。
 
  3、乡镇党委考察研究。乡镇党委要根据实际明确资格条件,严格进行审查,根据得票多少,按多于村党组织班子职数一倍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认真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分析排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含20%的差额。
 
  4、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时,实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含达到)应到会党员总人数五分之四。外出或因病等原因不能参会的党员较多的,应到会党员人数由支部按有关规定研究,提请党员大会通过。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投票时要设定秘密写票处。计票实行“下加计票法”。书记的得票数下加到副书记或委员计票、副书记的得票数下加到委员计票。
正式当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不足应选名额,所缺名额应在未超过半数的前3名(或前5名)党员中重新进行选举。
 
  5、选举结果上报审批。选举结果报乡镇党委审批后,向党员、群众公布。
 
  五、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县、乡、村要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乡镇党委要向每个村派出指导员或监督员,可以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选举会议。组织部门要搞好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要充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握方向,特别是要密切注意动向,防止出现宗族派系、非法组织、黑恶势力干扰选举的现象,积极妥善处理选举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2、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尊重群众和党员意愿,切实保障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按照“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的方式,依法依规组织选举。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将少数人的意见强加于党员、群众。
 
  3、注重探索总结。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探索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各乡镇党委要在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基本结束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专题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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