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离任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面临难题与对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湘发[2007]1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离任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安乡县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县离任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发现,离任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面临许多难题,亟待研究解决。
一、面临难题
1、经济基础薄弱,最低生活难保障。全县共有离职村党支部书记1139人,其中60岁以上的有424人,大多数年老体衰,无经济来源,基础薄弱,25%的离职村党支部书记的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水平,生活相当困难,急需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照顾。
2、党建资源缺乏,教育管理难到位。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40%的村没有组织活动场所;有60%的村没有从事党员教育管理的党务工作者;有50%的村没有安排专门的党务活动经费;大多数村党组织没有组织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农村党员冬训、“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七一”表彰等经常性党建活动,致使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教育管理严重滞后。
3、待遇落实不平衡,思想情绪难稳定。全县20个乡镇虽然制定了落实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待遇的相关规定,但因各自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财力差异较大,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离职待遇也不平衡,最高的每人每年有3000元,如安裕乡,最低的每人每年仅有400多元,如安生乡、陈家嘴镇等,而且还有部分乡镇不能按规定及时发放到位,由此而引发了离任村党支部书记不断上访,造成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二、对策思考
1、坚持组织生活,加强日常管理。各村党组织要按照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组织离任村干部过好组织生活、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建立结队帮扶机制,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各乡镇党委要在政治上切实关心他们,每年组织召开1-2次茶话会或座谈会,听取离职村党支部书记的心声,征求他们对农村各项工作的建议。
2、建立补助制度,规范待遇标准。县委要坚持按比例分担的原则,建立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对连续任职3年以上或累计任职5年以上,正常卸职,没安排到乡镇站所或办理养老保险,离任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生活困难的村党支部书记,按任职时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补助,其资金县级财政负担30%,乡级财政负担60%,村里负担10%。并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形成逐年增长的良性机制,切实解决离职村党支部书记的生活保障问题。
3、整合社会资源,落实保障政策。县民政局要出台相关规定,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优先列为低保对象,给予重点考虑;县丧葬办要制定相应政策,适当降低生活困难离任村老支部书记的丧葬费用;县委组织部的贫困党员扶助基金也要适度向农村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倾斜;符合补助条件,但已入住城镇,属城镇户口的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可通过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方式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