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实行农村务工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近日,临安市委组织部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临安实际,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农村务工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即党员组织关系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党员,既要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工作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从党组织管理权限、党员义务权利、方法程序、责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把该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上级党(工)委要加强对制度落实的督察指导。对符合条件而不落实该制度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及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党员,不得评为党内各类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