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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设置、变更与撤销

来源:基层,党组,党组织,组织,设置,变更,撤销 发布时间:2008-05-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1、设置的原则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
  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超过50人,但不需要成立总支部的,也可以成立党支部;
  党员超过100人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党的总支部或党的支部。
 
  2、设置与变更程序
 
  单位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党员人数、理由、组织设置或变更计划、所设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数和人选);
  上级党组织研究审批(党委可直接审批,总支需报上级党委审批,属市委管理的需报市委组织部;批复内容包括组织设置全称、隶属关系、党组织组成人员名额、产生方式、候选人);
  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员人数必须占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以上);
  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
 
  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立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是难点也是重点。按规定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都应当单独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可就近与其他组织建立联合支部;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条件的,应选派党建联系员,开展党的工作,抓紧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在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就近、就地建立党组织。
 
  4、社会中介组织、民办社会团体党组织设立
 
  社会中介组织、民办社会团体党组织组建工作办法基本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相同。但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们大多依托于一个政府部门。因此,部门党组织的作用非常重要。
  主管部门要利用业务审批、资质审核等联系,积极承担组建党组织的责任;有行业协会的要抓紧建立党组织,依靠行业协会党组织抓好党组织组建工作;社区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和辖区内的中介组织、民办社会团体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做好组建工作。
 
  5、临时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设立
 
  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时间在两年以内)而临时组建的机构,或新建立的机构暂时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只要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可建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党员选举,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指定。临时党支部不能接收新党员,但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应加以培养,在临时任务完成后,将其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介绍。
  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的同类型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也可跨行业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可由本支部的党员选举产生,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
 
  6、党组织在正式党员减少为3人以下时的工作
 
  根据党章规定,正式党员不足3人时,不能建立党支部;
  已建立的党支部由于党员减少,正式党员不足3人时,如果工作需要,在不超过6个月就能增加党员到3人或3人以上的情况下,可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保留党支部。但是,这样的党支部不能形成决议或决定重大问题;
  如果短期内不能增加党员,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撤销该党支部,而与邻近单位的党组织组成联合党支部。
 
  7、有党员但不够3人如何开展党的工作
 
  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联合建立党组织进行管理,开展活动。
  党员组织关系挂靠别的单位党组织,选派党建联系员。
 
  8、变更与撤销的条件与要求
 
  原党组织因单位更名、或因工作需要设立新的党组织,应及时变更。
  原党组织因单位撤消、或因党组织调整并入别的党组织、或因重新组建党组织,应予以撤消。
  党组织变更与撤消必须按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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