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县制定发展农村党员工作责任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县委6号文件精神,做好农村优秀青年发展党员工作,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安乡县制定了发展农村党员工作责任状。
责任状明确要求:从2008年开始,每个村党支部两年要力争新发展1名35岁左右的党员,新发展的农民党员中35岁左右的优秀青年要达50%以上。对新发展的青年党员要建立信息台帐,并作为村级后备干部由村党支部委员实行“一对一”跟踪培养。把外出务工人员作为发展农村党员的主要渠道,每个村党支部要确定2名以上外出务工经商青年和本地经济能人作为重点对象,实行党支部一对一跟踪培养。采取远程教育、邮寄资料、个人自学月节假日返乡时期适时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对连续两年以上未发展35岁左右青年农民党员的村支部实行重点掌握,责令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没有培养35岁左右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由乡镇党委给予黄牌警示。
县委将把发展农村党员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各乡镇党委及其主要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考评细则并进行严格考核。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扬、表彰;对工作不力、成效明显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作出相应组织处理。考核结果进入干部实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