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支部主要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主要是组织学习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意见;研究和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总结前段工作,布置后阶段工作等。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有关文件等。
4.党课。每季度举行一次,主要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1.村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乡(镇)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
2.民主评议党员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教育为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分为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和表彰处理三个阶段。
学习教育阶段。将学习党十八大,省市县有关精神、党章和党员“五带头”标准等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重点。
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分为四步,即个人自评、群众评价、党员互评、组织评定。
表彰处理阶段。评议结束后,各支部要通过一定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评议结果,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分情况、妥善处理。
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要议题。
2.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3.组织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岐,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4.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1-2个实际问题。
(供稿:县委基层办)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主要是组织学习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意见;研究和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总结前段工作,布置后阶段工作等。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是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有关文件等。
4.党课。每季度举行一次,主要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议两公开”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
1.村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乡(镇)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年末,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
2.民主评议党员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教育为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分为学习教育、民主评议和表彰处理三个阶段。
学习教育阶段。将学习党十八大,省市县有关精神、党章和党员“五带头”标准等内容,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学习重点。
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分为四步,即个人自评、群众评价、党员互评、组织评定。
表彰处理阶段。评议结束后,各支部要通过一定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评议结果,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分情况、妥善处理。
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要议题。
2.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3.组织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岐,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4.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1-2个实际问题。
(供稿:县委基层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