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隆回县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干部监督工作
坚持民主集中,完善组织监督。实行初始提名民主推荐制度、干部任免民主票决制度,实行重要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差额票决,防止出现“少数人选人”的现象。强化以德为先用人导向,扩大民主考察阶段考察对象范围,提高群众信任度。实行分片连线访干部制度,定期组织班子回访,及时了解、掌握新提任领导干部班子运行状况和干部工作情况。
整合机构力量,完善执纪监督定期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开展选人用人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成效和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选人用人举报调查,成立举报受理领导小组,现在已共调查核实干部监督举报信件1件、受理回复举报电话5个。征求选人用人参考意见,防止出现“任人唯亲、带病提拔”。同时加强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依法追究用人失察失误责任。
发动群众参与,完善群众监督。实行部风监督员制度,让群众监督有机会,收集群众对干部日常生活行为表现的评价,定期县委和县委组织部汇报,今年已听取12名监督员情况汇报。开通12380热线,让群众反映有途径。同时设立部长接待日,让群众反映有地点,现已接待群众来访12次。
利用媒体优势,完善舆论监督。有效利用《隆回党建网》、隆回电视台、隆回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公开干部选拔条件、程序、进展及任职意向,公布干部监督电话和网络邮箱。完善信息反馈处理制度,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网络、媒体反馈信息处理,及时准确上报反馈信息,并对反馈意见人进行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