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扎实推进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建设
近年来,晋城市着力于健全完善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人才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逐步形成了责任明确、指标量化、程序规范、机制健全的考核体系。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对象主要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县市区、开发区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计分办法进行。考核指标体系包括8大类45项具体指标,其中,定性考核包括组织领导、人才培养、人才发展环境和人才队伍建设4个方面19项具体指标,总分为200分;定量考核包括人才投入、人才引进、人才载体平台建设以及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等4个方面26项具体指标,总评分为300分。市直单位考核包括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环境等5个方面10项具体指标,总评分为100分。
合理使用考核方法。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在各地自查基础上,采取数据汇总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性考核部分主要考核组织领导、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内容;定量考核部分主要考核人才投入、人才引进、人才载体与平台、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指标体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随机考核1—2个乡(镇、办)。对市直单位的考核,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组织领导、人才工作机构与人员、人才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开展点评。在考核过程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研究分析,逐一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二是实行奖惩。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起色的地区或部门领导在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三是督促整改。对各单位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要求涉及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人才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文章来源:共产党员网)
(责任编辑:施 卓)
科学设置考核指标。考核对象主要为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县市区、开发区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计分办法进行。考核指标体系包括8大类45项具体指标,其中,定性考核包括组织领导、人才培养、人才发展环境和人才队伍建设4个方面19项具体指标,总分为200分;定量考核包括人才投入、人才引进、人才载体平台建设以及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等4个方面26项具体指标,总评分为300分。市直单位考核包括组织领导、发挥职能作用、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环境等5个方面10项具体指标,总评分为100分。
合理使用考核方法。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在各地自查基础上,采取数据汇总与实地查看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定性考核部分主要考核组织领导、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环境等方面内容;定量考核部分主要考核人才投入、人才引进、人才载体与平台、人才创新创业能力等方面内容。考核指标体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随机考核1—2个乡(镇、办)。对市直单位的考核,采取实地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组织领导、人才工作机构与人员、人才规划任务完成情况、系统内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一是开展点评。在考核过程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人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研究分析,逐一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二是实行奖惩。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人才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班子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起色的地区或部门领导在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三是督促整改。对各单位人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要求涉及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人才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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