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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坚决治理拉票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关于,印发,在后,后备,后备干部,干部,集中,调整 发布时间:2009-07-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关于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坚决

治理拉票行为的意见》的通知

 

区县(市)纪委、党委组织部,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西洞庭管理区纪委、党(工)委组织人事局(政治部),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组织、人事)科:

    现将《关于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坚决治理拉票行为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2009713

 

 

 

中共常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关于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坚决治理

拉票行为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加强监督认真治理拉票行为的通知〉的通知》(湘200943)和市委的要求,进一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现就在后备干部集中调整中治理拉票行为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决禁止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在后备干部调整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在推荐过程中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都属拉票行为,必须坚决禁止。

二、严肃处理拉票和帮助拉票的行为。在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拉票的,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考察对象,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不再纳入酝酿范围,不予提交党委讨论,已经提拔的要撤下来。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作出调整、降职等组织处理。受到组织处理后两年内不得提拔。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参与、帮助他人拉推荐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三、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短信等方式,将纪律要求、什么是拉票行为及拉票行为应当承担的后果向社会公布,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接受社会的监督。各级党组织要立即在广大干部中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

四、畅通举报渠道。各地各单位要畅通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各区县(市)要立即开通“1238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邮箱。反映拉票问题的举报归口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集中受理,举报电话:12380,举报邮箱:cd12380@163.com

五、建立专办查核制度。对反映拉票问题的,随时报告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领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实名举报随时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及时进行查核;对于实名举报反映情节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的拉票问题,要限时办结,一般不得超过10天;在考察期间收到的举报件,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

六、落实查核工作责任制。对拉票问题的查核,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署名。转办查核的举报件,上报查核处理结果时,要注明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不查核或不认真查核的,要对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批评处理。
  
七、坚持治理拉票行为工作测评制度。对各地各单位治理拉票行为的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地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各单位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凡测评满意度过低的,进行专项调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八、加强督促检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通过集中检查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地各单位迅速、深入、持久开展拉票行为治理工作。

九、建立查核结果通报反馈制度。对查核属实的拉票问题通过文件、会议、媒体等途径适时进行通报,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查核情况。

十、健全长效机制。本意见适用于领导班子换届、日常干部选拔任用及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完善治理拉票行为的办法,努力健全干部推荐工作机制,形成纪律严明、风清气正的氛围。

 

 

 

 

 

主题词:干部监督  治理拉票  意见  通知   

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9年7月13印发

(共印2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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