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组织系统开展评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十佳组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引向深入,根据《关于在全县组工干部队伍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将在全县组工干部队伍中开展评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十佳组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新要求,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通过评选“十佳组工”,发现、激励和推介优秀组工干部,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争先创优的精神,提升组工干部能力,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
二、组织领导
评选“十佳组工”活动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委领导王先蒙、石玉林、陈彰波、廖可元、唐俊武同志担任活动顾问。县委组织部成立评选“十佳组工”活动领导小组,邓碧波同志任组长,胡盛勇、马成林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胡盛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廷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参选对象条件
从事组织、人事、政工工作3年以上,思想政治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且工作成绩突出,服务意识强,社会公认度高的组工干部;从事过组织工作,且十分重视和支持组织工作的领导干部。
四、方法步骤
1、单位推荐。每个乡镇推荐1名候选人,县直单位以片组为单位,每个片组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可以多推。于8月20日前将推荐对象报部新形象活动办公室。
2、组织考察。8月20日至9月15日,由评选“十佳组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对象进行考察。
3、职能部门审核。9月15日至9月20日,将考察合格对象分别通过纪委、综治、计生、农民负担办审核。
4、研究评定。9月20日至9月30日,评选“十佳组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察审核结果汇总,报评选“十佳组工”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最后评出十名“十佳组工”。
5、公示公告。9月30日至10月10日,将评选的“十佳组工”对象在电视台和网络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问题严重,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资格。
6、总结表彰。10月份,对“十佳组工”进行表彰,并在电视台、安乡党建网上对“十佳组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全县组工干部向“十佳组工”学习。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推荐的“十佳组工”候选人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是讲程序、守纪律,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典范。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把真正优秀的组工干部推荐上来。
3、各单位推荐候选人时,同时报1500字左右的候选人个人事迹材料。
附:全县组织系统评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十佳组工”推荐表。
中共安乡县委组织部
2008年8月8日
附
全县组织系统评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十佳组工”推荐表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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