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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本月开始适当调整

来源:安乡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5-04 16:34:33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从5月1日开始适当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相关政策。相关调整内容如下:

  1、降低缴存和贷款门槛。一是允许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以个人名义开户缴交住房公积金。二是购房申请贷款时间由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不超过2年改为3年;新开户职工缴存公积金1个月即可申请贷款。三是允许为子女或父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四是5年内有过2次住房贷款记录的允许再次申请贷款。

  2、降低首付比例。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为20%。

  3、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

  4、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购房。

  5、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费。

    (文章来源:安乡新闻网)
    (责任编辑:施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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