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专题会议强调认真贯彻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9月17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召开部机关各处室处长和支部书记会议,专题集中学习中组部《关于印发〈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组工干部形象,今年8月22日,中组部出台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通知》下发后,省委组织部迅速行动,组织学习传达贯彻。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全省组工干部学习执行好“十严禁”纪律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在工作实际中自觉践履。
会上,大家原原本本地逐条学习了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并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一要抓好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贯彻“十严禁”纪律要求与当前全国组织系统正在开展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当前省委正在开展的“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组织集中学习,深刻领会涵义,明确具体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组织部门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二要抓好贯彻,严格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层层抓好宣传教育,迅速掀起深入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十严禁”纪律要求的热潮。要联系组织工作实际和组工干部的思想状况,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要整章建制,形成贯彻落实“十严禁”纪律要求的长效机制。广大组工干部要对照“十严禁”纪律要求开展专项自查,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要严明纪律、严格问责。三要抓好落实,身体力行。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把贯彻执行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作为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深化践行“六个组工”的具体措施。要带头讲党性,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带头重品行,始终保持道德上的纯洁性;带头作表率,始终保持行为上的先进性,充分展示新时期组工干部“可靠、可信、可亲、可敬”的新形象,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服务富民强省,真正实现“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
目前,省委组织部已将中组部通知转发至全省各级组织部门,并正在组织研究制定贯彻“十严禁”纪律要求的具体意见。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