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开展全县党组织设置工作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适应县政府机构改革和合乡并镇工作后的单位机构设置的新变化,我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了全县党组织设置、撤销及变更工作,进一步理顺了全县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
党组织设置工作分三个步骤:首先,全县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工业集中区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党委管理党总支、党总支管理支部、党委直接管理党支部的组织框架,研究制定党组织优化调整方案,向县委组织部报批方案。其次,县委组织部根据各级党组织上报的请示和党组织设置框架,在充分调研、个别沟通的基础上,研究讨论决定党组织设置,并下文予以全面规范。最后,对新设立、撤销及变更的党组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依法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批准。
(供稿:县委组织部 潘亭旭)
(责任编辑:龚 鹏)
党组织设置工作分三个步骤:首先,全县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工业集中区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社会组织党工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党委管理党总支、党总支管理支部、党委直接管理党支部的组织框架,研究制定党组织优化调整方案,向县委组织部报批方案。其次,县委组织部根据各级党组织上报的请示和党组织设置框架,在充分调研、个别沟通的基础上,研究讨论决定党组织设置,并下文予以全面规范。最后,对新设立、撤销及变更的党组织,县直各单位党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依法选举产生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批准。
(供稿:县委组织部 潘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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