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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实践活动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两手抓效果好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19 09:59:38 浏览次数: 【字体:
  县人民法院自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坚持贯彻执行县委规定的“3+X”模式,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两手抓,在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规定任务的同时,积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各项工作,获得了市、县两级督导组及群众的一致肯定与好评。
    据悉,安乡法院自今年3月份以来,一直认真对照县委规定的九项标准毫不松懈地抓好全院党员干部的群众路线教育,通过开展动员大会、集中学习、专题讨论、民主测评等一系列活动,使全院党员干部真正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另外,在自选动作方面,该院精心编印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口袋书》,组织了专题考试,以便群众路线知识真正深入人心。针对法院司法工作实际,该院还下发了《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四风”突出问题整改方案》,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严格开展了系列整治活动,使全院干警工作作风得到了较大提升,法院司法为民形象进一步树立。
(供稿:县人民法院  夏江霞)
(责任编辑:张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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