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2014年,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严执纪,强化通报曝光,加大问责力度,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多措并举抓责任落实
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瑞丽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组成作风明察暗访组,对企业、餐馆、高档娱乐场所、红木和珠宝个体工商户等进行抽查。一周后,瑞丽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44名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这是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刹风整纪的一个镜头。
2014年,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担当。一方面,持续刹风整纪,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专题述廉,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列为报告内容,接受质询监督。同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约谈、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推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有的放矢抓重要节点
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围绕节点发力,从元旦、春节到“五一”、端午再到中秋、国庆,持续不断重申纪律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巩固严禁用公款送贺卡、月饼、年货、“红包”等整治成果,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目前,紧抓关键时间节点,下发通知划出纪律红线、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通报违纪典型已成为常规性工作。“我们就是要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从根本上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使良好风气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新’到‘事事新’。”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紧盯严督抓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98起,处理3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文山会海、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动真碰硬抓执纪问责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回应、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坚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在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专栏,每月通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数据;点名道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2014年以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全省共问责各级干部2789人,问责单位58个;实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4批64起。
着眼长远扎制度笼子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2014年,先后出台了《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制度。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也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德宏州先后制定出台《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及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向庸懒散慢和行政不作为问题“开刀”;昭通市明令严禁党政机关到西双版纳等21个风景名胜区开会,提出“六个严禁”,进一步强化、严格了纪律要求。(云南省纪委)
(文章来源:共产党员网)
(责任编辑:施 卓)
多措并举抓责任落实
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瑞丽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监察局等部门组成作风明察暗访组,对企业、餐馆、高档娱乐场所、红木和珠宝个体工商户等进行抽查。一周后,瑞丽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44名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这是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刹风整纪的一个镜头。
2014年,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党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责任担当。一方面,持续刹风整纪,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专题述廉,把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列为报告内容,接受质询监督。同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约谈、任前廉政谈话等形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抓作风建设的责任意识,推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有的放矢抓重要节点
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围绕节点发力,从元旦、春节到“五一”、端午再到中秋、国庆,持续不断重申纪律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巩固严禁用公款送贺卡、月饼、年货、“红包”等整治成果,推动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目前,紧抓关键时间节点,下发通知划出纪律红线、组织开展明察暗访、通报违纪典型已成为常规性工作。“我们就是要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从根本上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使良好风气从‘一日新’到‘日日新’,从‘一事新’到‘事事新’。”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紧盯严督抓突出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省查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8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5人。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98起,处理35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文山会海、公款送礼、奢侈浪费等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动真碰硬抓执纪问责
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回应、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严格追责。坚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在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开设专栏,每月通报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汇总数据;点名道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2014年以来,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全省共问责各级干部2789人,问责单位58个;实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4批64起。
着眼长远扎制度笼子
为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2014年,先后出台了《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借机敛财、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有关纪律的通知》《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制度。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也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德宏州先后制定出台《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及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向庸懒散慢和行政不作为问题“开刀”;昭通市明令严禁党政机关到西双版纳等21个风景名胜区开会,提出“六个严禁”,进一步强化、严格了纪律要求。(云南省纪委)
(文章来源:共产党员网)
(责任编辑:施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