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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会议

来源:我县,召开,贯彻,贯彻落实,落实,三重,一大,事项 发布时间:2013-09-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25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刘祖欣在县委大会议室主持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县领导唐俊武、徐荩、祁圣波、林红华、程灵敏、潘勇、唐西英、李长春、杨栋、黄淳、程节、姜建渠、刘小明、华云泽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县委副书记刘祖欣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徐荩领学了省委办公厅《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刘祖欣要求,全县上下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要求;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时刻提醒、敲打自己,做到了解文件内容、吸收文件精神、明确文件要求;不得变通走样、顶风违纪,不打擦边球,必须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要按照县委书记宋云文通过认真学习“中央八条、省九条、市十条”后提出的关于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八项要求”及干部自我律己和自我约束的“六项要求”具体操作,认真执行。

    刘祖欣最后强调,要落实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必须强化监督措施,要抓好自我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组织监督。各单位要开展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相互监督,形成相互约束的监督机制;除应当依法保密的内容外,其它内容要在相应的范围内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两办督查室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暗访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到实处。

(来源:安乡新闻网 胡毅)

(责任编辑: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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