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云文现场督查指导城区“三大秩序”整治工作
5月20日,县委书记宋云文在县领导祁圣波、林红华的陪同下,上街道,入巷道,督查指导县城区“三大秩序”整治工作。
“三大秩序”即,卫生秩序,经营秩序,交通秩序。
宋云文在督查中指出,强化“三大秩序”整治工作,是持续改善县城区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民心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三大秩序”整治工作,不仅能有效改善城区群众的生活环境,更能保障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宋云文要求,县直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三大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方案要具有细化性、可操作性。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规划:要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道路及下水道修建规划,市政绿化、广告牌制作等各项规划设计,切实维护道路景观和城市形象,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对不听教育私开道路出口和不按规定制作广告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完善配套功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考虑水、电、气等各种配套管网功能,对于城区老化的线路,做到谁负责,谁清理;要加强后续管理:要强化领导、抓单位负责人、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强化清扫保洁,把垃圾化整为零处理,做到垃圾有效利用。加强门面“四包”治理,狠抓细节,认真做好花草树木的浇灌、修剪和造型以及垃圾箱、灯杆、标识标牌等设施卫生打扫工作。要强化宣传:县电视台、电子政务办等媒体,要设立专栏和开办具有创意性的节目,重点突出曝光和责任人的表态,以此形成强有力的工作舆论氛围。要明确工作责任:深柳镇及大鲸港镇,要进一步明确“三大秩序”整治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机制等,突出领导干部的宣讲、监督工作,与群众形成共创氛围。
宋云文最后强调,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人是群众的标杆。在“三大秩序”整治工作上,领导干部不动,说明他们工作认识水平没有跟上来,说明他们没有尽到自己的应尽的责任。
(来源:安乡政府网 曾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