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台文件规范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与自律意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根据《常德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常办发〔2013〕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该县实际,安乡县出台《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的通知》(安组通〔2016〕4号),进一步规范、强化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
通知要求,凡在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退休及其他原因离任前的领导干部,都需按照通知、自查、交接、审计、备案5个程序做好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通知明确交接内容为单位资产、在建工程、单位负债、需继续履行的合同协议、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及涉诉事项、已研究决定但尚未实施(或未完成)的重大决策项目、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使用、借用公共财物及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经济事项等9项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安乡县委组织部和安乡县审计局对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的79名乡镇党政正职、县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联合下发了《安乡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目前,涉及单位和个人正在进行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将督促其按时间节点办好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审计机关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进行离任审计,对相关人员填写的《安乡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中所列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结果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备案。
(供稿: 徐华军)
(责任编辑:易 波)
通知要求,凡在调任、转任、免职、辞职、退休及其他原因离任前的领导干部,都需按照通知、自查、交接、审计、备案5个程序做好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通知明确交接内容为单位资产、在建工程、单位负债、需继续履行的合同协议、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及涉诉事项、已研究决定但尚未实施(或未完成)的重大决策项目、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使用、借用公共财物及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经济事项等9项内容。
根据通知要求,安乡县委组织部和安乡县审计局对此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到的79名乡镇党政正职、县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正职领导干部或者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联合下发了《安乡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目前,涉及单位和个人正在进行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等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将督促其按时间节点办好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审计机关根据组织部门的委托进行离任审计,对相关人员填写的《安乡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中所列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确认。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结果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备案。
(供稿: 徐华军)
(责任编辑:易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