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议召开
会议现场
会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祁圣波就《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作解读说明。解读指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是指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是指纪委(纪检组)按照党章和相关党内法规要求,对本级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履行监督职责。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要坚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业,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纪依规监督执纪问责。
县委书记宋云文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加大履责力度,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一要担起教育管理之责。要经常性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严明组织纪律,强化组织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完善请示报告等内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二要担起正风肃纪之责。要以53项专项整治为切入点,紧紧扭住党员干部“四风”问题不放,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三要担起执纪后盾之责。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督办重要案件,为执纪执法机关履职提供必要保障。四要担起带头守纪之责。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三个三”“三重一大”“三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他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党内的免疫预警系统,要切实承担起监督专责,突出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建设过硬队伍,把工作精力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的第一线,把工作力量摆布到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动者。
宋云文强调,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和政治生态,是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更是全县党员干部的共同责任。在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县委提出作风建设要做到“六讲”,从“三严三实”的角度来看,“六讲”有新的内涵和要求,带头讲创新、带头讲科学、带头讲政治、带头讲责任、带头讲奉献、带头讲团结,只要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同心协力,“四个安乡”不愁建不成,“水润安乡、洞庭明珠”不愁不能实现。
宋云文还在会上承诺,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履行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并请大家监督。
各乡镇党委书记依次向县委书记宋云文递交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部分乡镇、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会议由县委副书记刘祖欣主持,全体在家的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纪委书记,县直正科级单位一把手,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副科级单位一把手,县纪委班子成员,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参加会议。
(文章来源:安乡新闻网)
(责任编辑:施 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