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市:建立村干部廉政奖励金制度
从今年起,江西瑞金市实行村(社区)干部廉政奖励金制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由市财政出资建立村(社区)干部个人廉政奖励金专户,按村(社区)“两委”正职每人每年5000元、其他干部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累积任期内个人廉政奖励金;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正常离任的村干部,可根据其任期廉政表现情况,领取廉政奖励金。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村干部,视情节严重情况,扣发当事人10%-100%的廉政奖励金总额;对应5%-100%的比例连带扣罚村(社区)“两委”正职当年的廉政奖励金。
(文章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责任编辑:龚 鹏)